我院师生参加知识产权运营及诉讼研修班
2016-01-04 | 查看: 18
2015年12月28日-30日,由国家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培训(温州)基地、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和温州知识产权学院联合主办的“2015年中小高新企业知识产权运营及诉讼攻防研修班”在温州隆重举行,来自全国中小高新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政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113位专家学者和业界精英齐聚一堂,共商中小高新企业知识产权运营及诉讼策略。 我院作为全国首批知识产权建设单位和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安徽)基地的落户单位,广泛开展各类国家知识产权培训活动,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立法与实践。此次研修班,我院黄胜老师,葛章志、谢其军博士,陈宏波、孙文成硕士参会。 28号的开班仪式上,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盖庆武,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副院长许春明分别致欢迎辞。紧接着,学员们在“八位导师”的率领下,投入到了紧张而有序的知识产权攻防战中。历时三天的研修班课程具体可以分为三个模块,即知识产权案例分析、知识产权细分领域的诉讼攻防之道和不同视角下的知识产权工作理论研讨。 ![]() ![]() 在第三个模块的讲授中,来自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的张平教授主要探讨了中小企业在“互联网 ”背景下的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制度在市场经济的情境中是有效率的,那么,它是否同样适用于共享经济?如果不适用的话,该如何改进或者是否有更好的替代制度?”甫一登台,张平教授就抛出了一连串的问题,这些问题紧紧地抓住了学员们的注意力。然后,她以开放创新网络(oin)和google的一系列创新(包括google library和google patentsearch)为线,分析了现有知识产权制度和互联网语境下的共享经济的摩擦和冲突,最后得出了“在多元的经济模式下,宜采用多元的创新激励模式”的结论。来自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的陶鑫良教授和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陈惠珍庭长则分别从知识产权发展史和司法审判的视角加入到这一场学术对话中。陶鑫良教授告诫学员们要警惕npe(non-practicing entity,非实施实体)等主体对中小企业具体知识产权乃至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的蚕食。陈惠珍庭长建议中小高新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创造阶段的明晰产权、运用阶段的规范履约、管理阶段的加强落实和保护阶段的合理维权。相对于前两个模块而言,不同视角下的知识产权工作理论研讨模块具有高屋建瓴性和前瞻性,在一定程度上打开了学员们的想象空间。 研修班期间,除了积极参与课堂互动以外,我院师生还通过各种场合与其他单位参会人员就共享经济中的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和基地建设等议题进行交流讨论,既增长了学问、也收获了友谊,为我院继续做好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工作,进一步服务于科技成果转化实践,深度落实“创新驱动”战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中国科大公共事务学院 2016-0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