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技术交流和转移中的法律风险注意事项-pg模拟器

中美技术交流和转移中的法律风险注意事项

2014-10-15 | 查看: 32

  10月13日,我校校友、美国奥瑞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刘铮应邀来访我院,就“legal risks relating to china-us technology exchange and transfer”(中美技术交流和转移中的法律风险注意事项)这一主题为我校师生开展生动的学术讲座。整场讲座座无虚席,不仅吸引了我校管理学院、人文学院、计算机学院、公共事务学院等诸多师生和留学生们的积极参与,同时合肥市多名资深律师也亲临现场听取了讲座。
  我校校友刘铮律师是美国奥睿律师事务所硅谷办事处知识产权业务部的高级律师。刘律师致力推动中美法律及商业双赢关系,为中国企业,特别是在美国经商或与外企合作的中国企业,就广泛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包括知识产权、科技法,商业合同纠纷等。她曾任旧金山湾区中国律师协会会长,现任理事,还为《财经》《知识产权管理》杂志等中文出版物撰写关于美国法律的文章。

  为什么要在中国以外担忧技术转移中的风险和补救措施?技术转让的基本注意事项有哪些?如何防范商业秘密相关的法律风险?合同相关的法律风险和特定行业中的法律风险存在哪些问题?刘律师在讲座中旁征博引,运用大量法律案例进行实证说明,向与会的师生们进行了一场奉献激荡思想的分享和讨论。
  在谈到为什么要在中国以外担忧技术转移中的风险和补救措施?刘律师说:“关注技术转移中的风险和补救措施,主要是着眼于对当事人未来违约的预防,之所以要在中国以外的地区引起担忧和重视,主要在于技术转移的一方在中国没有分支机构而无法进行属地诉讼或者是由于双方协议选择在中国以外的地区解决纠纷”。接着,她根据自己多年的知识产权诉讼经验,补充道:“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比如商品和服务的市场在国外,子公司或母公司在国外,在国外上市的公司等。外国法律可以进行司法管辖和适用”。
  在阐释技术转让的基本注意事项时,刘律师首先将跨境技术转移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利益驱动型,另一种是非利益驱动型。利益驱动型的跨境技术转移主要有商业转移、跨境零售、专利技术许可、技术共同开发、合资建立企业、技术咨询服务等项目。非利益驱动型的跨境转移主要有援助,如对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的疟疾药物的无偿援助以及跨境的学术交流与研讨。此外,刘律师还重点讲授了技术转让合同中的条款注意事项,如核心条款中的许可费及付费方式,许可方式,适用范围和领域,赔偿责任等。重要条款中的信息披露,替代性的纠纷解决条款,法律适用以及诉讼语言的选择等条款。

  在阐述商业秘密相关的法律风险时,刘律师从世界主要国家在商业秘密保护的现状讲起,指出商业秘密保护和申请专利是对技术进行占领的两种途径。刘律师重点以amd公司和intel公司在商业秘密保护中所采取的合理措施为引例,指出商业秘密保护中的“合理措施”是一个公司进行商业秘密风险规避的最低限度。她同时指出,科技密集型公司一定要树立知识产权战略意识,并从建立技术隔离墙、留痕管理等防控机制来综合保护商业秘密。
  整场讲座持续了两个多小时,讲座会场学术气氛热烈,使广大师生对中美技术交流和转移中的法律风险有了深入全面的了解,师生们还就专利许可中的专利标识、专利许可中的额外风险、商业秘密保护的物理措施、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等法律问题向刘律师互动交流;刘律师以其丰富的业务经验、清晰敏锐的思路,赢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同时她还提出了许多正在进行理论探讨的前沿课题,发人深省。

中国科大公共事务学院

201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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